为了尽早赶回九龙山,三人并未走雍州城的那条官道,而是抄近翻越十万大山。

  寻常的旅人一般不会选择这么凶险的道路去走,而是会走更为把握的官道。十万大山内野兽盘踞,动辄便有狮虎狼群袭击,走进了密林之中,就相当于丢了半条命。

  可花效现在是被朝廷通缉的钦犯,云裳与刀疤也是常年生活在山林之中的,对密林更为熟悉。是以三人略作思索,还是选择了这条抄近确危险的路走。

  也正是因此,错过了雍州城的哗变。

  回到九龙山时已经是立冬,洋洋洒洒的小雪从山上落下来,压的山路两侧的竹枝都弯下腰来。

  一路上人烟稀少,云裳一上了九龙山,就像是缺了水的鱼儿回到汪洋之中,整个人都活络了起来。史老和几名九龙寨里说得上话的人来山下迎接,欢欢喜喜的将云裳迎上了山去。

  在洛阳城内二人人生地不熟,就只能委曲求全的活着,可在九龙山内就不一样了。云裳是这儿的老大,只要云裳还承认花效的身份,九龙寨内的人便不敢看不起花效。

  今年收成不错,山寨内便也都能吃上白米饭。回来的这天高兴,刀疤咬咬牙狠狠心,开了几坛子酒。

  这些酒都是史老亲自酿的,春天取桃花,夏天取荷花,秋天取菊花,冬天取梅花,藏上整整一年才会拿出来喝,一拍开泥封便是酒香四溢,馨香扑鼻,不到过年的时候都不拿出来。

  而今刀疤忍痛割爱的拿出自己的私人珍藏,心疼的脸色都发绿。

  云裳爽快的倒了酒,自己先痛快的干了一大碗,这才过去撞了撞刀疤的碗:“诶,你这副模样干嘛呀,不就是喝了几坛酒么,今年让史老多酿一些。”

  “哎,大当家的,你就揣着明白装糊涂吧!”刀疤愤愤的搁下手上的酒碗,去找他的一班好兄弟坐了。

  周围的几人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云裳,云裳挤了挤眼睛,一脸无所谓的耸了耸肩:“喝酒喝酒,今天我开心,酒肉管够啊,不够的钱从我账上扣。”

  “你的银子早就扣完了,进京还是借的我的银子呢,大当家的你想赖账不成?”远远地,刀疤向着她吼道。

  云裳闻声,尴尬一笑。

  相比于九龙寨上的群魔乱舞,花效便显得异常的安静。他到底是与这些山匪不一样,不管是身处于怎样的幻境,都是安静平和的,甚至与这儿的人格格不入。

  多日不回九龙山,云裳自然要陪着山上的好兄弟们多喝几杯,在她看到花效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桌边的时候,已经喝的微醺了。

  她抱着酒坛子,一手端着碗,脚下生风的走过去,一屁股坐在花效的身边:“天儿冷了,你也喝碗酒暖暖身子吧。”

  “我不善饮酒,也不会饮。”花效伸手推拒她的好意。

  一时间,四周都静了下来,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云裳和花效两个人的身上。这样赤果果的关注,让花效不喜。

  他本想找个由头离开先去休息,云裳却已经自顾自的倒了一碗酒,微醺的面孔上微微透着点儿桃粉色,正将一碗酒递到他的唇边:“这酒不辣,你尝一尝,我不骗你。”

  她身上酒气浓重,一双眼睛都有些迷离了,看着他时目光有赤果果的爱慕。对上这样的目光,花效心中便一阵没来由的慌乱。

  他伸手推开:“我有些累了,先回去休息,你也早点儿回……”

  “怎么,连我给你的一碗酒都不肯喝,害怕我害你不成?”云裳收回碗,一口喝干了酒水:“我真是不知道,我到底是哪儿这么招你的厌恶,能让你这样的抵触我。花效,人心都是肉长的,你的心便是石头做的不成?”

  花效不傻,他想也想到了云裳下句话会说什么。

  云裳喝多了酒,心中很多的事情便藏不住了,山上还有这么多的人,若是撕破脸皮了,他没办法再在这儿带下去,云裳也会丢面子。

  他抿了抿下唇,连忙起身扣住云裳的手腕:“你别闹了,天色不早,我们回去睡觉。”

  云裳却反手甩开,气鼓鼓的坐在凳子上仰头望着他。

  他不说话,她便也不说话。他不动,她便也不动。二人就这样面面相觑的注视着彼此,谁都不愿先说一句软话。

  半晌,终还是云裳先转开了目光,抱起桌上的酒坛子大口灌酒。

  她眼眶之中凝着一点晶莹,鼻尖儿也是红红的,像是被辛辣的酒水呛到。她喝了两口,便伏在桌子上大声的咳嗽起来,晶莹的酒水顺着唇角淌落,她也不在意,用手背狠狠地抹去。

  花想容不知事情为何会发展到这个地步,只是知道,绝对不能再让云裳在这儿被人看笑话了。他咬了咬牙,二话不说上前拖了云裳便走。

  “你不爱我,我不怪你,可我真的很喜欢你,我真的害怕我把我所有最好的东西都给你了,你还是会毫不留情的离我而去。”云裳双手抓着他的袖子,哭的不能自己:“花效,就算是你不喜欢我,你也答应我永远不会离开九龙山好不好?”

  “就算是不能和你做夫妻,能够每天看着你,我也心满意足了。”

  所有人都在看着,云裳就这么不合时宜的耍酒疯,弄得所有人的脸上都挂不住。

  眼看刀疤那张凶神恶煞的脸上已经有了不悦的神情,花效只好安慰着先顺着她说:“好好,我不走,你先和我回去,咱们回去再说。”

  谁都听得出花效话语中的敷衍,可云裳还是听话的跟在他的身后走了。

  很多时候,爱情就是这么害人的东西,明知是欺骗,还是愿意去相信。明知道入口的是鸩毒,可还是会为了那么一口甜而甘之如饴。

  到头来,谁都没有真正得到自己想得到的爱情。

  月色下的九龙斋渐渐安静了下来,夜重华广袖黑袍,束手站在满院狼藉之中,月光映在他银色的发冠上,折射出柔和的光芒。

  他面部轮廓的棱角锋利,给人一种不好接近的感觉。

  实际上,他也确实是个不好接近的人。

  苏蓁站在他身后一步的位置:“所以,花想容还是辜负了云裳的心意?”

  她伸手去拿桌子上的酒坛子,可手指却径直穿过了酒坛,什么都没碰到。苏蓁苏所谓的摊了摊手。

  夜重华望着她的神情,突然也问了一句话:“你觉得,怎么样的感情才能叫人念念不忘呢?”

  这苏蓁还真不知道。

  感情这种东西,向来让人参不透摸不着,更不知从何而始从何而终。若是真让她说出个所以然来,她真正爱过的,就只有孟千佑了吧。

  只不过,这个她昔年最爱的男人,在最后亲手屠她满门。

  苏蓁抿紧了唇角,别过眼去:“感情未必会让人念念不忘,恨才可以。在深刻的感情,都会在柴米油盐之中被消磨殆尽,能够留下的就只有刻骨铭心的恨,否则也就不会留下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句话了。”

  “你错了。”夜重华轻声一笑道。

  苏蓁在地府的时间也算是不短了,与夜重华待在一起的时间,比旁的渡魂使加起来都要多。

  可这么久的时间,她从未见夜重华笑过一次,更别说是如此发自于真心的笑容了。

  经年板着脸的人,一笑之下便像是春暖花开。便见夜重华背对着月光,长发的发梢都缀上了明亮的清辉,宛若临世的神明:“我在地府里看了太多太久,无数的冤魂吵着要报仇陪命,可浸在忘川之中百年后,便会化作一捧枯骨,什么都不记得了。”

  “几百年的时光,就算不是沧海桑田,也足够王朝更迭,旧貌换新颜。忘川里的骸骨风化了一批又一批,就只有花想容还站在原处。”夜重华道:“最初,他也不过是忘川之中的一捧白骨啊。”

  古人有言,黄泉之尾,三途河畔,是为忘川。

  不愿投胎的魂灵在世间不能长久,就只有浸泡在忘川之中才能长久的存在下去。

  忘川河中枯骨无数,就算是天大的仇恨,也会在一日日的禁锢之中消泯,逐渐烟消云散。

  当时的花想容,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从忘川河水中超脱而出,一步步的走到夜重华的面前呢?

  一个从没有学过武的书生,三百年如一日的沉淀,成为地府渡魂使之中实力最强者。

  他的执念皆系于云裳一人之身,苏蓁突然也有了兴趣,想要看一看究竟是怎样的转折,才会让花想容改变对云裳的看法,苦等百年待她重生。

  她有一种预感,二人的结局,似乎不远了。

  苏蓁望向夜重华,笑道:“那就麻烦阎君大人再剧透一些,云裳是怎么死的?”

  “四年后的牧野之战,云裳举兵造反,坑杀十万兵士于牧野,一夜之间尸骨满地,云裳自己也重伤不治。本府君派去勾魂的阴差却没能勾回她的魂魄,让她在凡世足足游荡了四十年。”夜重华说道。

  苏蓁倒抽了一口气。

  一个失去了**的灵魂,在凡世游荡了四十年,这需要多大的念力?

  也正是因为如此,云裳才会化作厉鬼的?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《阴缘情愫:我的阎王老公》,微信关注“热度网文 或者 rdww444” 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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