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长时间了,网上都在议论该怎么严惩那些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。

  有的人说,抓住就该枪毙。

  有的人呢,却怀着‘悲天悯人的高尚觉悟’,不同意这样立法,甚至还会抛出一大套‘知错就改善莫大焉,今儿給他个机会,明天世界上就会多个好人’的狗屁理论。

  这些不赞成枪决拐卖儿童的人,不是因为他们有‘好生之德’,而是因为他们儿子孙子孙女的没有被那些人贩子拐走过,才能站在某种高度上,为这些人继续生存而辩护的同时,也大大‘鼓舞’了那些人贩子继续作恶的信心。

  反正再怎么为恶多端,也有那群‘有识之士们’保护,死不了,充其量就是坐几年牢罢了,怎么可以就这样放弃这条生财之道?

  马克思不是说过吗: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,它就会铤而走险,有百分之百的利润,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,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,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,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。

  拐卖儿童,那可是门比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还要大的好买卖,却不会被杀头吃花生米的,不做才特么的傻瓜呢。

  在人类犯罪行为历史上,拐卖儿童其实是比杀人放火还要恶劣的犯罪行为。

  那些口若悬河不同意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执行死刑的有识之士们,估计不是瞎子就是沙比,因为他们看不到孩子被拐卖的父母们,是有多么的痛不欲生。

  好多的夫妻,为了寻找儿子,放弃了原本安生幸福的生活,独自踏上漫漫寻子路程,恍然十数年间,世界有了莫大的改变,但他们却依然沉浸在失去爱子的痛苦中,无法自拔,只能像个倔强的蜗牛那样,艰难的向前爬行,极度渴望能在某个拐角后面,能看到他们的心头肉,找回他们的世界。

  草原上的狼崽子,被猎人抓走后,母狼都能整夜整夜的在村庄附近哀嚎,最终在绝望之下,用它们锋利的牙齿去报复任何人,甘心同归于尽了,那些反对枪决拐卖儿童、呼嘘理性对待犯罪的有识之士们,其实是连畜生都比不上的。

  无论他们出自什么样的心思,不同意枪决那些渣渣。

  但毫无疑问的是,民间是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,有着切齿之恨的。

  如果可以,他们能用牙齿,把这些人撕成碎片。

  身为地级市安阳分局常务副的成怀勇,很清楚这些,他本身更是‘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枪决’的支持者,所以在听说那个男人死后,仅仅只是吃了一惊,就开始关注孩子了。

  成警官都不关注男人的死活了,陆宁自然不会向那边多看一眼,只是回头看向老太婆的方向:这会儿,哪儿还有老太婆的影子?

  就在刚才,陆宁躲过老太婆打来的那颗小石子后,他就知道抢孩子的男人死定了。

  男人的腿子已经被陆宁踹断,逃是别想逃了,那么肯定会被抓住。

  如果他仅仅是普通的人贩子,是绝不会被灭口的。

  只是,一个能在扔出小石子时,能打出弩箭才有的力道的老太婆,会是一般人,会是来自一般的犯罪集团吗?

  在发现男人无法逃走后,老太婆是铁铁的会把他灭口,以免泄露某些机密。

  男人抢了次孩子,却把狗命也搭在了这儿,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了。

  “不用着急把孩子送医院的。”

  陆宁却站了起来,说:“孩子没事。”

  “孩子没事?”

  成警官愣住了。

  如果不是摄于陆宁的‘崇高身份’,单凭陆宁这句话,成警官就会一巴掌抽过去,打掉他满嘴的牙,再指着孩子让他瞪大眼看看:你敢说孩子没事?孩子都满脸鲜血,任由他亲亲的母亲怎么呼唤都没有任何反应了啊,这还叫没事?

  “孩子只是被某种药物给迷倒了。他脸上的血,也不是真得鲜血,而是一种红色染料--谁有矿泉水?”

  陆宁简单解释了几句后,问在场的围观者们。

  他真没有胡说八道,在从男人手里抢过孩子后,陆宁就嗅出孩子脸上的鲜血,只是一种很像鲜血的染料(男人抢走孩子时,唯有制造出他受伤的假象,才能抱着孩子在公园内狂奔却不会被怀疑的)。

  常年在刀尖上跳舞的陆宁,如果连鲜血与染料都分辨不出来,那么他可以牵着毛驴找地方隐居去了,别再出来丢人现眼。

  至于孩子现在昏迷不醒了,则是因为陆宁在把他抢过来后,从他的呼吸中嗅到了曼陀罗花儿的味道。

  曼陀罗又名风茄儿、洋金茄花、山茄子,产于西南各省,具有麻醉、镇痛作用,是古代麻醉效果最强的一种,可阻断人的副交感神经,也可用作人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剂;将配制好的曼陀罗,搀和在酒水里,一来遮味儿,二来提高麻醉效果。

  即便是走南闯北的老江湖,稍不留神就可能中招。

  陆宁既然被人‘尊称’为盗圣,那么这种东西自然是少不了的。

  曼陀罗花不但能掺在酒里,也能燃烧(五鼓断魂香之类的),更能掺在水里再泡上一块毛巾,到时候拿着只需在小媳妇嘴上捂一下子,她就能迷迷糊糊的不知所谓,随便你折腾了。

  “我有,我有!”

  陆宁的话音未落,就有好心的市民递来了一瓶矿泉水。

  “哦,刚才就是拿这瓶子砸我脑袋来着了吧?”

  陆宁看了眼那个瘪了的瓶子,问那位好心的市民--一个长的有些抽象的大嫂。

  大嫂愣了下,随即讪笑了着后退一步,低声说:“也不是很疼嘛。”

  确实不是很疼,真要很疼的话,陆宁今晚就会出现在她卧室内了,当然前提是她长的再好看一些才行。

  “这位大姐,先把孩子给我。”

  陆宁拿着矿泉水走到了小良家面前,屈膝蹲了下来。

  这会儿,小良家还在无助的哭泣,楚楚可怜的,好想让人把她抱在怀里好好呵护一番,顺便再做点别的事。

  听到陆宁要把宝宝要过去后,小良家顾不上哭泣了,马上就条件反射般的抱紧了孩子,瞪大一双泪汪汪的眼,恶狠狠的盯着陆宁,比母狼还要可怕。

  “大姐,我是好人,真得是好人,不会伤害孩子的。”

  陆宁满脸诚恳的样子,眼珠子却顺着小良家的领口往下看去。

  话说,就在陆宁琢磨事时,就已经提醒小良家,别特么的装作认识字的玩手机了,还是好好看孩子才是正事,可她却说他有病。

  陆宁的好心被当做驴肝肺不说,还为了替她抢回孩子,被老多正义之士给痛扁了一顿,现在趁机‘欣赏’一下她领口内的规模,也算是回收点成本,也不算过分吧?

  “这位女士,我可以担保陆、陆先生不会伤害孩子的,你就給他看看吧。”

  看到小良家对陆宁没事好感后,成警官及时拍马跳了出来,拍着胸膛的说陆宁是好人。

  人们对于代表正义的警察,还是很信任的。

  闻言,小良家这才用力咬了下嘴唇,半信半疑的本孩子递给了陆宁。

  陆宁左膝跪地,把孩子横放在了屈起的右腿上,拧开矿泉水盖子,把清水倒在了孩子的脸上,头也不抬的对小良家伸出左手:“纸巾。”

  花信小良家出门时可以不带钱包不带钥匙不带老公,但绝对会带着纸巾:谁能保证不会刮风,把漂亮的小脸蛋给吹上灰尘啊,自然得及时擦掉,以免影响市容。

  “我、我没有。”

  小良家赶紧去找小包时,才发现小包啊,手机啥的早就都跑丢了。

  刚才那会儿,她连自己膝盖被磕破老大一块都感觉不到了,哪儿还顾得这些身外之物?

  陆宁嘴欠的说:“你出门连纸巾都不带,还算啥小娘们?”

  他的话音未落,成怀勇递过来了几张纸巾,张嘴正要说‘我这儿有’呢,却在听到陆宁这句话后,马上把嘴闭上了:不是吧,带纸巾出门的人,都是小娘们?

  心思单纯的陆宁可没想这么多,接过纸巾后在孩子脸上擦了起来。

 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,孩子脸上的‘鲜血’是染料,被清水一洗就没有了,小脑袋上也没有任何的创伤。

  小良家明显松了一口气,双眸炯炯有神的看着孩子,期盼她的宝宝能快点睁开眼睛。

  有陆宁在,小宝宝不想睁开眼都不行--马上就看到了他母亲了,先是呆愣了下,随即猛地从陆宁膝盖上坐起来,张开双手标准求包养的样子,哭着喊道:“妈妈!”

  “宝宝!”

  小良家再次泪流满面,长手就把儿子抱在了怀中,母子俩人是抱头痛哭。

  掌声,却响了起来。

  善良的人们,看到孩子平安无事后,唯有用掌声来祝福他:忘记刚才那可怕的一幕吧,健康成长,争取长大后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。

  当然了,大部分掌声是送给陆宁的。

  这家伙愣是要的,能看出宝宝是被人抢走的,没受伤,只是被迷昏了过去。

  唉,早知道这样,刚才真不该冲他脑袋上吐口水的。

  请原谅吧,没看到哥们拍巴掌拍的手都红了?

  掌声献给你,歌声响起来--中,抱着孩子的小良家,忽然双膝跪倒在了陆宁面前,泣不成声的说三克油。

  别客气,这是我应该做的,如果真想感谢我的话,那就给我买身衣服吧。

  差一点,陆宁就脱口说出这句话,接着赶紧伸手,把小良家搀扶了起来,满脸真挚的样子:“大姐,下次再带孩子出来玩时,千万别再只顾着玩手机了,更不要骂用目光提醒你好好看孩子的有为青年,有病。”

  小良家本来有些白的脸蛋,攸地通红,再也不敢看陆宁一眼了,只是在小鸡啄米般的连连点头后,喃喃问道:“请、请问先生尊姓大名?”

  这是摆明了要报答陆宁的仗义出手了。

  “做好事不留名,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。”

  陆宁摇了摇头,满脸都是云淡风轻的淡淡然样子:“我叫陆宁。陆是大陆的陆,宁是宁静的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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