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明媚、水暗影俩人能成为闺蜜,就证明俩人在某些问题上,有着相同的眼光。

  唯有亲手用刀子杀死仇人,才能让她们解恨。

  所以当叶明媚的人(负责保护她安全的保镖),跟她汇报说陆宁已经在十一层某包厢内醉倒后,她马上就决定亲自出手,干掉那个家伙了。

  对她的命令,保镖当然不敢违逆,立马乖乖送来了一把最锋利的刀子,就被她绑在左腿腿根处,用黑纱礼服遮住了。

  她能遮住别人的目光,却瞒不过水暗影。

  但她不在意:无论水暗影跟陆宁是什么关系,那个混蛋都必须得死。

  至于事后水暗影会不会埋怨她,叶明媚不打算管,哪怕是俩人翻脸。

  走进电梯内后,眼神迷恋的叶明媚,眸光迅速冷冽了起来,嘴角更是浮上骇人的冷笑,直到电梯停住后,她才重新变的喝多了。

  走廊的尽头,站着几个服务生。

  一个身穿黑西装的女人,就侯在电梯门口。

  看到叶明媚出来后,马上向前一步,低声说:“刚才我已经进去看过了,他喝多了,就躺在沙发上。洗手间内,还有他的一个同伴,不过也醉死了过去--那些服务生,不会多嘴的。”

  “小四,你做得不错,月底时会收到大红包的。”

  叶明媚满意的点了点头,撩起礼服裙摆,低头看了眼说:“你先走吧,把这些服务生也都叫走,碍事。嘱咐她们,嘴巴严实些。”

  “太太,我还是在外面守着吧,万一……”

  小四有些不放心就此离开,叶明媚却不耐烦的一皱眉,语气冰冷的说:“怎么,没听懂我的话?”

  小四不敢再说什么,赶紧弯腰点头,这才快步走到走廊尽头,对那些服务生一摆手。

  那些服务生虽说不知道叶明媚要做什么,但却都知道她的身份,不敢有丝毫的违逆,马上就乖乖随着小四,从楼梯上闪人了。

  随着纷沓的脚步声消失后,走廊中彻底静了下来。

  叶明媚这才惬意的深吸了一口气,抬头看着天花板喃喃的说:“你能死在这儿,也没算白活一场了。只希望,你下辈子再投胎时,千万不要再招惹我。”

  踩着细高跟皮鞋,叶明媚走在走廊中的脚步声,格外的清脆,悦耳,就像她此时砰砰跳的心儿。

  叶明媚不知道到现在为止,已经有多少人死在她手里了(基本都是间接的)。

  她只知道,这次她要亲手用刀子杀人了。

  是,陆宁是特么的很可怕,但要是在他烂醉如泥下,还不能干掉他的话,叶明媚觉得自己活着也没啥意思了--废物,有什么资格活着?

  这个女人,不但对别人狠,对她自己也同样狠。

  慢慢推开那扇房门,迎面扑来的酒味,还夹杂着呕吐物的味道(文永远的杰作),让叶明媚差点干呕出声,赶紧扭头喘了口气后,才闪身走了进去。

  心跳的,更加厉害了。

  无论她怎么心黑手辣,可亲手拿刀子宰人这种事,也确实太特么刺激了,能不紧张么?

  轻轻抬脚,把秀足从鞋子里拿出来:赤脚走在地毯上,走的更稳一些。

  正如小四所说的那样,陆宁睡得很死,就像死狗那样,半张着的嘴巴嘴角,还流着哈喇子,恶心透顶。

  慢慢地走到沙发前,叶明媚又慢慢地跪在沙发上,持刀的右手,更慢更轻的放在了陆宁脖子右侧大动脉上。

  用刀子杀人,最少有两个地方可以一击致命,比方直接贯穿心脏,或者太阳穴。

  但这两种杀人方式,貌似都比不上割断人脖子大动脉过瘾--那才是叶明媚最喜欢看到的,鲜血迸溅中,一条丑陋的生命渐渐消失,在他挣扎、惊骇当中。

  所以,她才要选择割断陆宁的动脉。

  小四选的刀子,质量超级好,刀刃上带着雪花印痕,端的锋利无比。

  叶明媚敢肯定,不需要用太大的力气,只需用刀锋在陆宁脖子大动脉上,轻轻一拖,就能看到自己最喜欢看到的那一幕,然后在鲜血的喷泉内,得意的纵声狂笑。

  不过,有这样一句话说得好:狗急跳墙。

  叶明媚可不敢保证,陆宁脖子大动脉被割断、临时之前会不会给她奋力一击:貌似这混蛋三脚猫的功夫,也是很出色的。

  还有就是,让这混蛋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死去,那就没多大意思了。

  所以即将下手的叶明媚,改变了主意。

  不是不杀他,也不是要假手他人,而是要把他先捆起来,弄醒他,再杀他--那样,杀人、复仇的乐趣,绝对会无限增大。

  叶明媚特别喜欢,她不喜欢的人在临死前,那种哀嚎、无助的凄惨模样。

  还是那句话,她唯有在这个时候,才会达到燕春来无法给她的高、潮。

  她相信,陆宁的死,肯定能给她终身难忘的爽感。

  想到这儿后,叶明媚突地兴奋起来,竟然有了初、夜那种迫不及待感,尽管随后就是无比的失望,沮丧,这才养成了她现在的脾性。

  想到就做。

  叶明媚缩回刀子,开始找绳子。

  特么的,堂堂总统级别的包厢内,竟然连绳子都没一根。

  不过这难不倒燕太太--她身上穿着的黑色晚礼服,看起来超轻薄,但却比一般绳子要结实一百倍。

  至于割碎这身礼服是不是可惜,叶明媚会在乎吗?

  当然了,她用礼服捆起陆宁后,再把这弄醒后,她魔鬼般的大好身躯,就会暴露在这混蛋眼里……不过,这有什么呢?

  当初他在第二次偷走燕太太的水粉美人时,好像没理由不好好欣赏她娇媚的身躯吧?

  一次是看,两次也是看。

  让他肮脏的生命,在这具娇媚身躯前慢慢消失,不是更刺激吗?

  特么的,这混蛋到底是喝了多少马尿?

  姑奶奶我用这么大力气捆他,他都醒不了。

  全身上下只穿了两件黑色布片的叶明媚,就像捆死猪那样,用那些就算世间最出色的开锁大师,也别想解开那些蘸水的丝带,把陆先生捆了个结结实实后,竟然累出了一身香汗。

  “好了,搞定,收工!”

  叶明媚啪的打了个响指,坐在沙发帮上看着依旧呼呼大睡的陆宁,兴趣所在下拿起桌子上的香烟,点燃一颗后,才走到向了冰箱那边。

  天堂酒店的冰箱内,无论你何时打开,里面都有你最希望看到的瓶装矿泉水。

  叶明媚拿了两瓶,走回来拧开,姿势优雅的伸直了右臂,缓缓倾斜凭口。

  当亮晶晶的凉水,好像瀑布似的洒在陆宁脸上后,哪怕他再喝三瓶二锅头,也能猛地打个激灵,睁眼醒来张嘴骂道:“草,搞啥呢?”

  “搞你。”

  叶明媚娇俏的笑着,把整瓶水,都洒在了陆宁脸上后,才弯腰俯身,丝毫不介意她最傲人的部位,随着她这个动作,看去时能让女人也流鼻血。

  还能醉人,度数甚至比二锅头还要高。

  可问题是,陆宁现在不想醉了,因为他看到了叶明媚手中的刀子,自己就像死猪似的,被人四蹄反绑了。

  他承认,这次他真是太大意了,竟然被一个女人给捆紧了还不知道:人家要是一刀刺死他,他死都不知道咋死的。

  他不想承认,他醉的这样死,那是因为终于为小妹,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--心里高兴啊,故意喝个烂醉如泥行不?

  但这些貌似都不重要了。

  重要的是,愚蠢狂妄的叶明媚,错失了唯一能杀死陆宁、也是陆宁唯一能给人造成杀他的机会。

  “搞我--用啥?”

  当叶明媚俯身看过来后,陆宁双眼中,攸地浮上两团邪恶的火焰。

  很多年后,叶明媚始终没有忘记今晚的教训:那就是千万不要去招惹,一个心中异常痛苦才喝多了的男人。

  因为这时候的男人,都已经不再是人了,而是野兽!

  世间破坏力最大,也是思想最邪恶的野兽。

  本来,因为花小妖的缘由,陆宁近几年来,就一直学习得道高僧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的,再加上小宋忽然变成亲妹妹后的无比痛苦,就像一座无论怎么压抑,都要随时爆发的火山那样了。

  偏偏,聪明的叶明媚,这时候用愚蠢的方式来招惹他--陆宁在问出这句话后,清晰听到浑身的细胞在狂笑,呐喊:干!

  不知道自己已经从杀手,变成猎物的燕太太,手中的刀子,慢慢地放在了陆宁脖子大动脉上,妩媚的娇笑着说:“咯咯,如果你是个女人,我是个男人,我当然会用棍子捅死你了。但很可惜啊,我是个女人。所以,要想搞你,就只能用刀子了。”

  “你放心,我会慢慢地割,慢慢地看着你一点点的死去,而且还会喝你的血……因为我等这一天,已经等了太久了。再等下去,我会发疯的。你也不舍得,像我这么美丽的女人,变成一个疯婆子吧?”

  叶明媚跪在了沙发上,媚眼如丝,鲜红的舌尖还探出,在唇上轻轻蹭了一圈。

  “当然舍不得,最多我会弥补你不能成为男人的遗憾。”

  陆宁笑了,嘿嘿笑着时,眼神更加的亮。

  也更邪气,更像个恶魔。

  叶明媚忽然很怕他这种眼神,脸上的娇笑攸地消失,咬牙道:“乖宝贝,你去死吧!”

  说到最后这个死字时,叶明媚右手猛地用力,向怀着一拉!

  哧!

  好像喷泉一样的香槟,在申乃康剧烈摇晃着打开盖子后,忽地蹿了出来。

  与此同时,掌声响起,大厅内所有的灯光都灭掉。

  就像猛地敲打在心口般,劲爆的重金属音乐声,从四面八方打雷般的轰然炸响。

  接着,雪亮刺眼的灯光接连闪动--围绕在燕随意周围的所有男女,都齐刷刷的高举起手臂,疯狂摇摆起来。

  燕少的生日派对,终于迎来了最精彩的时刻。

  让人无法想象,一群穿着正式礼服的男女,蹦迪时会是一副怎么样的场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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